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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类
1、活体检验者应先到有关部门报案,凭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有关资料到本鉴定中心接待大厅挂号。
2、要求验伤或评残的人员必须带齐身份证件、与鉴定有关的完整、真实的医疗材料(包括病志材料、影像学材料(X光片、CT片、MRI片等)及其他的临床检验结果等),要求交通事故评残的人员还需要带办案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本鉴定中心进行检验。
4、检验后按规定时间(验伤一般为3个工作日,评残一般为7~10个工作日)在接待大厅领取鉴定书。

法医物证类
(一)用于或可能用于司法用途者
1、委托人和当事人需持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在接待大厅办理委托受理手续,填写委托书和合同书。
2、中心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拍照存档并亲自取样。
3、采完样后,被鉴定人需在取样记录上留取指模。
4、一般7个工作日后(加急者按约定时间)签字领取鉴定书文。疑难特殊案件鉴定,如遇有突变、特殊样本、复杂亲缘鉴定等,鉴定时间可能长于7个工作日。鉴定文书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如快件邮寄等。
(二)非司法用途者
1、委托:可匿名委托,可不提供身份证件,也可自行制作委托书邮寄委托。
2、样本:可自带样本,也可邮寄样本。样本包括血液、血迹、毛发、唾液斑(口腔拭子、烟蒂、口香糖、牙刷等)、人体组织、精液、精斑、羊水、流产组织、蜡块等。
3、拍照和取样:由本中心取样者,委托人或当事人可以拒绝拍照。
4、文书领取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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